PChouse首页 > 家居百科 > 百科_装修 > 正文

驻马店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2015-6-26 15:36:40  来源:pchouse  作者:chenshuyi

驻马店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驻马店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一、对社会公开销售或定向销售及住宅合作社向社员集资建设所得的经济适用房:
 
  1、未住满5年的(是否满5年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交纳契税日期为准),出售时按购买时单价出售,并提供以下资料: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
 
  买方:提交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表,如属超标购买另需提供《超标购买经济适用房综合地价款缴款通知书》,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房子平面图及测绘表各两份,两人以上购买需提交共有协议书。
 
  驻马店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二、买卖双方共同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2、住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出售,提交以下资料: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
 
  买方: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军人提供军官证、离退休证、士兵证复印件,外省市个人购买另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房子平面图及测绘表各两份,两人以上购买需提交共有协议书。
责任编辑:chenshuyi-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