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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15-6-26 15:39:20  来源:pchouse  作者:chenshuyi

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作出的政策性安排,所以现在很多符合条件的买房都会去申请经济适用房,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丽水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对申请购买经适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但须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责任编辑:chenshuyi-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