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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产公证书是什么

房产公证书是什么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除《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外,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如国务院《关于外国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办理涉及房屋所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证件必须办理公证。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办公证。代管房屋、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房屋的拆迁,应当由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城建部《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委托他人代办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各专业银行规定,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贷款合同或抵押担保文件要经公证机关公证。许多地方法规中也规定,私有房屋的继承、赠与、析产、买卖、转让、抵押、租赁、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职工住房的预售、买卖、抵押、转让、继承、赠与、互换等,应当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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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产公证书格式

房产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委托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7.根据需要,可以另起一行注明公证书用途,如“本公证书用于办理继承×××在湾的遗产手续”。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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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房产公证书样本

房产公证书样本

  申请人:甲:______(基本情况)

  乙:______(基本情况)

  丙:______(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商品房______合同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包括:

  (1)甲方(卖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担保人的身份、资格及担保能力;

  (4)合同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及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产(期权)的基本情况。包括:房产的名称、坐落、房号、朝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售价等;预售商品房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查无权利受限制的记录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批准或许可手续。

  (7)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

  3.公证结论:

  (1)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方式等;

  (2)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4)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

  二、选择要素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重要解释或说明。

  2.当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3.合同生效日及条件等。

  4.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5.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以上就是房产公证书格式,这个范本是一个通用版本,条文都是一些同性质的文字,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改写,改成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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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手房公证书

二手房公证书

  第一种情况:委托公证

  当买卖双方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外地或因某些原因不方便到场的,需要其做房产委托公证,委托亲戚朋友代办相关事宜。

  第二种情况:承诺公证

  1、未成年的孩子为产权人或房产共有人

  未成年的孩子(未满18周岁)为产权人或房产共有人,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办理卖房手续时需监护人提供一份公证书,承诺出售后所得款项是用于改善孩子居住、学习、生活等支出并确保孩子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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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产权人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

  产权人因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需公证承诺书,承诺出售的房款用于改善产权人的养老、医疗和生活需要并确保产权人的合法利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 的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 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精神状况的司法鉴定最后出具判决书。如需要卖房,亲属可以带着法院的判决 到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申请要求指定监护人,并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指定监护人的证明,然后办理声明书公证就可以顺利卖房了。

  第三种情况:遗嘱公证

  1、遗嘱在产权人生前进行了公证

  产权人在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时,对自己的个人合法房产作出安排,经过公证处的公证,于其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公证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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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遗嘱在产权人生前未进行公证

  产权人在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时,虽然对自己的个人合法房产作出了安排,但没有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在产权人过世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种情况:继承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所出具的公证书。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 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第五种情况:赠与公证

  产权人把自己个人合法房产赠与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然后再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

  第六种情况:涉外及涉港澳的房产所有权转移

  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除此之外,房产公证还有很多其他类型,像买卖合同公证、人身自由合同公证、房产抵押合同公证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等,具体要开什么形式的公证书,还需与产权交易中心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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