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house首页 > 百科 > 装修百科 > 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
1 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政策

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政策

  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条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大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房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住房保障机构实施。

  建设、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税务、民政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房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纳入大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列入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并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

  第七条 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政府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承担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第八条 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

  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明确在其建筑面积中按照规范配建的公共建筑等建筑面积。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可以依法通过招标、挂牌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也可以由住房保障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按中小户型设计,单套建筑面积多层控制在六十平方米左右、小高层控制在七十平方米左右、高层控制在八十平方米左右。

  第十一条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民用建筑节能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省、市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节能。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应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 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二)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三)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十七平方米(含本数)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三十周岁。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全部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第十四条 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条件情况,适时调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家庭年收入按夫妇双方和未婚子女上一年度的收入之和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二)住房公积金;

  (三)生产、经营、承包、承租所得;

  (四)劳务报酬;

  (五)股息红利;

  (六)其他所得。

  第十六条 每个低收入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七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住房相关证明;

  (三)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购家庭持规定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对申购家庭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并将申购家庭的材料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所在区设立的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

  (三)区分局对申购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后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四)市住房保障机构核定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并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建立档案,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

  (五)市住房保障机构就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位置、数量、面积、价格及报名参加摇号的日期和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告;

  (六)申购家庭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报名参加摇号;

  (七)市住房保障机构会同街道办事处、区分局对报名参加摇号家庭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房源和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数量确定参加摇号的范围;

  (八)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批次,在《大连日报》上公告,并向申购家庭发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申购家庭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办理购房手续。

  已经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的申购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购房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购。

  第十九条 申购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权属证书上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和划拨土地等内容。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后,方可将所购房屋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百分之五十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满五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所购房屋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二十二条 购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二十三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集资建房。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建房。

  单位集资建房纳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二十四条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家庭,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至(四)项规定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后,方可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不得借集资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者商品房开发。

  第二十六条 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由住房保障机构统一组织向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者由住房保障机构以成本价收购后作为廉租住房。

  第二十七条 单位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市财政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或者集资建房单位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集资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或者集资建房单位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集资房销售价格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四)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出租经营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予以回购;不能回购的,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房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取消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房资格,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不能收回的,责令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市市内四区以外的地区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阅读更多
2 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价格

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价格

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价格:

  单价 最低3630元/平方米

  最高3950元/平方米

  总房款 最低214812元

  最高339384元

  纵观各经适房小区的户型,房源和配套,其项目与商品房没有差别,甚至高于商品房的建设标准,而价格却比商品房低很多。对比各经适房小区与相应小区商品房的售价,可以发现,板块价差达六七千元钱。

阅读更多
3 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

  3、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人均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 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身人员,应年满30周岁。

阅读更多
相关词条
上海经济适用房
北京经济适用房
西安经济适用房
成都经济适用房
大连经济适用房
杭州经济适用房
青岛经济适用房
武汉经济适用房
长沙经济适用房
濮阳经济适用房
郑州经济适用房
深圳经济适用房
  • 免费报价
  • 免费设计现金红包
申请成功
添加右侧官方微信号
为您免费设计,控制装修成本
好的
装修计算器
  • 1室
  • 2室
  • 3室
  • 4室
  • 5室
  • 6室
  • 1厅
  • 2厅
  • 3厅
  • 4厅
  • 5厅
  • 6厅
  • 1卫
  • 2卫
  • 3卫
  • 4卫
  • 5卫
  • 6卫
60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

为了您的利益以及我们的口碑,你的隐私将被严格保密
您家的装修预算137583
材料费137583
人工费137583
设计费137583
质检费137583
装修预算数据根据各大城市装修公司合同数据经过大数据实时分析计算。
家居好物
相关资讯
法国木书房什么意思?书房装修注意事项?
法国木书房什么意思?书房装修注意事项?  在装修书房的时候,有很多人喜欢用木材,木材能够打造书房营造古色古香的感觉,现在很多人喜欢用法国木书房,法国木书房什么意思?在对书房进行装修的时候,如果没有提前留意是会有很多问题的,书房装修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一、法国木书房什么意思?   1、形容词词序笔者参看了余可佳老师关于形容词词序问题总结的一句顺口溜: 美小圆旧黄,法国木书房。   2、(余可佳,1996)。句中房(room)是名词,前面的形容词都是修饰成分。美(beautiful)指性质,如好、坏等;小(small)指大小;圆(round)指形状;旧(old)指新旧;黄(yellow)指颜色;法国(French)指国籍或产地;木(wooden)指材料或质地;书(主要指用途。   3、简单而且读起来朗朗上口的一句话便巧妙地概括了名词前多个形容词词序问题。如我们形容一张桌子时,一般说anice new yellow wooden desk,而不说ayel low nice new wooden desk或a nice wooden yellow new desk等。笔者运用这种方法,并结合例子向学生讲解。学生以后每当在练习和考试中碰到形容词词序问题时,一般都能快而准确地得出正确答案。    二、书房装修注意事项?   1、环境不宜太吵,如果并不大的话,可以在房间里面做些隔音的措施,比如隔音膜、隔音条等等。有去过图书馆的人都知道那里的环境是很安静的,人们在那里可以静下心来看看书。同时家中的书房也应当要有一个安静的环境,因此书房最好是能远离客厅与厨房。   2、装饰忌花哨,这个空间的目的是让人安心静心阅读、能够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和学习效率。因此这个空间的装饰物不宜太多,同时也不宜太花哨。否则容易出现喧宾夺主的情况,会分散居者的注意力,让人无法安静。而一些亮色,如红色、橘色等会使人心浮气躁,不要挂野兽等装饰品。   3、灯光要适宜,同时光线也不能太暗,太暗的话会产生用眼过度的情况,对我们的视线也是不利的。灯的数量也不要太多,容易让书房中的人精神恍惚,影响学习。这个空间的光线不能太强,太强的话容易让人感到视觉疲劳,时间长了容易产生头晕目眩,对视力也是会带来影响的。   4、书桌不能对着窗户,如果是背对着窗户的话,背后则没有靠山,这会影响学习和工作的运势。同时最好也不要将书桌摆放在门旁边,如果有人路过书房时则容易影响到读书者的心思。书桌其实也是不能随便摆的,就是尽量不要面对着窗户或者是背对着窗户,窗外刺眼的阳光与杂音会扰乱人的心思。   法国木书房什么意思?在装修书房的时候,是否适合用法国木这种材质,则需要跟设计师好好的沟通再来决定。书房装修注意事项有许多,作为业主在装修书房的时候要提出自己的想法,才能保证最终效果是能令自己满意的。...
回顶部
友情链接
 
设计咨询 整屋案例 APP/微信
扫码下载
装修居住设计指南
扫微信
关注名师名作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