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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2015-6-18 16:01:56  来源:pchouse  作者:chenshuyi

宜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宜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有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

  宜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宜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政府已划定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线10090元;

  宜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4、未参加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房、房改购房、集资建房等属于政府提供的福利房;

  宜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5、单身居民参加工作3年以上符合晚婚年龄(男性满25周岁、女性满23周岁),且符合申购条件的;

  宜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6、凡在中心城区工业园区或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年并与企业续签了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且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

  宜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报材料

    1、宜春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2、身份证证明;3、户口复印件;4、收入证明;5、住房证明;6、婚姻证明。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chenshuyi-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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